甲公司、乙有限公司、丙公司、丁有限公司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大量买入"深锦兴"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占流通股的1.52%,到最高时2000年1月12日的3001万股,占流通股的85%.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账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联手操纵股票价格.截至2001年2月5日,上述四家公司
科目名称:金融法规
试卷号:11049,11886
题型:案例分析题
题目:甲公司、乙有限公司、丙公司、丁有限公司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大量买入"深锦兴"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占流通股的1.52%,到最高时2000年1月12日的3001万股,占流通股的85%.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账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联手操纵股票价格.截至2001年2月5日,上述四家公司控制的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票账户共实现盈利4.49亿元,股票77万元股.请问上述四家公司的行为( ).
选项:【A.】内幕交易 【B.】虚假陈述 【C.】操纵市场 【D.】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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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操纵市场, D.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