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高校、乙有限责任公司和丙合伙企业拟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30万元;乙以厂房出资,作价50万元;丙以现金20万元出资.后丙因资金紧张,截至出资期限,只实际出资6万元. 甲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
科目名称:经济法律基础
试卷号:22605
题型:综合题
题目:甲高校、乙有限责任公司和丙合伙企业拟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作价30万元;乙以厂房出资,作价50万元;丙以现金20万元出资.后丙因资金紧张,截至出资期限,只实际出资6万元. 甲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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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根据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