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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题库网11001,11845中国法律史(411)期末机考题库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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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南京国民政府的法统经历了形成、确⽴、战时应付和最后维持四个时期.
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机关分县、府、省三级,实⾏三级三审制.
秦朝的定杀就是活着投⼊⽔中使其淹死的⼀种刑罚.定杀是对特定犯罪⼈适⽤的刑罚,即专门对肝病的犯罪者使
秦朝的具五刑就是五种刑罚共⽤, 是⼀种⾁刑与死刑并⽤的刑罚,⼿段极其残忍.
清廷制定并公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
<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纲>确⽴了责任内阁制.
清廷制定并公布中国历史上第⼀部近 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清现⾏刑律>.
秦朝中央设"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夫,分掌⾏政、军政和监察.
秦王朝提出"法令由一统".这一思想有两层意思,第一层含义是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第二层含义就是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秦律规定,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责任.对于成年与未成年秦朝以实际年龄来划分.
清末修订法律馆修订<大清民律草案>,遵循四个原则,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原本后出最精之法理,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
秦始皇为了加强⽂化思想领域的专制统治,统⼀⼈们的意识形态,发动了"焚书坑儒"事件.
清廷改⾰官制确⽴的"五不议,"即"军机处事不议","内务府事不议","旗事不议","翰林院事不议","太监事不议".
秦朝的廷⾏事,就是司法机关的判例,已⾏的成例.
其训令写成法规,名⽈"⼤法令"(蒙语叫"⼤札撒").
秦朝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确立皇帝制度,在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辅佐皇帝管理全国政事.
清朝政府成立了专门的修律机构,即"修订法律馆". ( )
秦王朝提出"法令由⼀统".这⼀思想有两层意思,第⼀层含义是全国实⾏统⼀的法律;第⼆层含义就是最⾼⽴法权属于皇帝.
<⼗九信条>取消了有关责任内制的规定,皇帝权⼒漫⽆限制,使绝对集权的 君主专制主义,进⼀步⽤宪法加以巩固了.
秦朝的⽩粲是指强制男犯去⼭林砍柴以供宗庙祭祀之⽤.
秦朝建⽴统⼀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 确⽴皇帝制度,在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 辅佐皇帝管理全国政事.
清朝统治者⾃⼰认为⽴宪有三⼤利:⼀⽈皇位永固;⼆⽈外患渐轻;三⽈内乱可弥.
所谓"刑律统类"或"刑统",即以刑律为主,将其它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各条之后,依律⽬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的法规化.
商朝实⾏⼀夫多妻制.( )
史料记载"周有乱政,⽽作汤刑".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将流刑定为法定刑,作为死刑与徒刑的中间刑.
宋朝的法律形式,除律--<宋刑统>以外,主要有敕、令、格、式以及断例、指挥、申明、看详等.
隋文帝即帝位后制定的的第一部法律是新律.
三国时期,魏国立法较蜀、吴有卓著的成就.
宋朝的申明,指尚书省和中央其它官署对某事所作的指⽰或决定,对以后同 类事件具有约束⼒,往往与敕、令并⾏.
商朝末期,王位继承制度确⽴了嫡长继承制.
所谓"杂抵罪"就是以夺爵、除名、免官来抵罪的总称.
誓是夏朝的⼀种法律形式.
宋仁宗嘉祐中期,开始实⾏"重法地"法,即凡在所谓"重法地"犯罪,加重处刑.
隋唐科举制的实施,打破了隋唐以来的"门第"界限,为中⼩地主出⾝的知识分⼦⼊仕创造了条件.
商朝初期的王位继承制度实行父死子继,辅以兄终弟及.( )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废除了宫刑、改革了妇女从坐制度. ( )
宋朝的指挥,指中央主管官署就某项法令所作的解释.解释刑统的,称"申 明刑统";解释敕的,称"申明敕"."申明"也具有法律效⼒.
商朝的罪名包含:舍弃啬事、不从誓⾔、不吉不迪等.
隋⽂帝即帝位后制定的第⼀部法律是新律.
宋朝的看详,是中央主管官署根据过去敕⽂或其他案卷所作出的决定.
商朝初期的王位继承制度实⾏⽗死⼦继,辅以兄终弟及.( )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废除了宫刑、改⾰了妇⼥从坐制度.
宋朝的廷⾏事,即判案的成例.
<九章律>是在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章, 合为九章.
唐律对有些犯罪后果⽆法挽回的犯罪,不适⽤⾃⾸减免的刑罚原则.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提出了彻底反帝反封建的纲领.( )
唐律对有些犯罪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减免的刑罚原则.
唐律把杀⼈罪分为七种,其中虽⽆预谋⽽故意将他⼈杀死或⽤其他⼿段致⼈死亡者,叫故杀.
唐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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