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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考套题 - 中国法律史,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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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西周的买卖契约叫做傅别.
所谓"刑律统类"或"刑统",即以刑律为主,将其它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各条之后,依律⽬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的法规化.
<开皇律>把"毁损"删除,将"捕断"分为"捕亡"与"断狱"⼆篇,置于律典最后,使实体法与程序法有所区别.
商朝实⾏⼀夫多妻制.( )
秦朝的定杀就是活着投⼊⽔中使其淹死的⼀种刑罚.定杀是对特定犯罪⼈适⽤的刑罚,即专门对肝病的犯罪者使
北京政府颁布<徒刑改遣条例>,将清末已经废除的遣刑重加回复.
<九章律>是在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章, 合为九章.
朱元璋颁⾏<⼤诰>以后,将<⼤诰>强⾏于民间,扩⼤其宣传⼒度和影响,要求家家户户都要有<⼤诰>,私塾学校要以<⼤诰>为课本,村社乡民集会要 宣讲<⼤诰>,科举考试要考<⼤诰>.
近代宪法概念,是随着列强的炮舰政策⼀起,作为西⽅⽂化的⼀部分传⼊中国的.
西周时,缔结婚姻关系,男⼥双⽅都必须严格服从"⽗母之命,媒妁之⾔".
唐律对有些犯罪后果⽆法挽回的犯罪,不适⽤⾃⾸减免的刑罚原则.
夏朝是我国第⼀个奴⾪制王朝.
诸葛亮、法正、等⼈"共造蜀科",在蜀国推⾏诸葛亮的"以法治蜀"的主张.
<天坛宪草>规定采取责任内阁制.
元律以⾚裸裸的形式宣布各族⼈民 法律上的不平等,并按民族标准把⼈民 划分为四等,即蒙古⼈、⾊⽬⼈(西夏、回回、西域⼈)、汉⼈(原来⾦国统治下的汉⼈和契丹、⼥真⼈)、南⼈(南宋统治下的汉⼈和西南地区的各族⼈民).
史料记载"周有乱政,⽽作汤刑".
秦朝的具五刑就是五种刑罚共⽤, 是⼀种⾁刑与死刑并⽤的刑罚,⼿段极其残忍.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提出了彻底反帝反封建的纲领.( )
汉律六⼗篇包括<九章律>九篇、<傍章>⼗⼋篇、<越宫律>⼆⼗七篇、<朝律>七篇.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司法制度非常重视群众路线.贯彻群众路线在组织上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成立巡回法庭.
唐律对有些犯罪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减免的刑罚原则.
关于夏朝典章的资料文献不多,据记载,夏朝已经有了五种刑罚.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将流刑定为法定刑,作为死刑与徒刑的中间刑.
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 <论语·为政>.]孔子强调当政者如果以德治理国家,人民就会心悦诚服地拥戴他们.
清廷制定并公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
夏启通过暴⼒夺取政权,建⽴了夏王朝.
<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纲>确⽴了责任内阁制.
1916年司法部发布<妇女犯轻罪特别通饬>,规定妇女犯轻罪,也依<暂行新刑律>加以处罚,
宋朝的法律形式,除律--<宋刑统>以外,主要有敕、令、格、式以及断例、指挥、申明、看详等.
<开皇律>把"毁损"删除,将"捕断"分为"捕亡"与"断狱"⼆篇,置于律典最后,使实体法与程序法有所区别.
"杂抵罪"是"官当"的雏形.
11、<袁记约法>公布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定时期内仍然有效.
汉王朝建⽴后,刘邦命萧何参照秦律,"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孔子在继承前代思想的基础上,创造了以"仁"为核心的思想理论体系,秉持以"礼治""德治""人治"相结合的法律思想.
清廷制定并公布中国历史上第⼀部近 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清现⾏刑律>.
西周区分眚、⾮眚、⾮终、惟终,实际上是注意区分犯罪主体主观形态.
唐律把杀⼈罪分为七种,其中虽⽆预谋⽽故意将他⼈杀死或⽤其他⼿段致⼈死亡者,叫故杀.
奴⾪制五刑包括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和⼤辟.
秦朝中央设"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夫,分掌⾏政、军政和监察.
南京临时政府对吸⾷鸦⽚沉湎忘返者,宣布将⽴法"剥夺其选举⼀切公权"
两汉的科是针对某类事的⼀个⽅⾯制定的法律⽂书.
西周的"七出",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隋文帝即帝位后制定的的第一部法律是新律.
刑是夏商周三代法律的总称.
三国时期,魏国立法较蜀、吴有卓著的成就.
秦王朝提出"法令由一统".这一思想有两层意思,第一层含义是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第二层含义就是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两汉的科是针对某类事的一个方面制定的法律文书.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明确规定:"即有定例,则用例不用律",这是清朝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
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颁布了由宪政编查馆制订的<钦定宪法大纲>,成为中国法制史上首部具有近代宪法意义的法律文件,用资产阶级宪法形式为君主专制制度披上了合法外衣.
西周的"七出",包括:⽆⼦;淫佚; 不事舅姑;⼝⾆;盗窃;妒忌;恶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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